在我国古代有很多的陋习,其中就有一个叫做配阴婚。古代有人家的孩子万一在未娶亲之前就去世,家中人往往会张罗着给他配阴婚。而这种情况也往往出现在地主和达官显贵家中。据说这个习俗在周朝就有了,一直在封建社会中流传。唐宋时期曾流行这种不正之风,而且过程比较残忍。
为何古代冥婚盛行?主要是古人认为,如果子女未成亲而早逝,心中难免有怨气,如果不能替他们完成嫁娶遗愿,他们的鬼魂就会因此作怪,使家宅不安。又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原因,最终只好为死去之人选择冥婚。
在唐宋时期,冥婚就十分流行。在康誉之的《昨梦录》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记载,“凡未婚男、女死亡,其父母必托“鬼媒人”说亲,然后进行占卦,卜中得到允婚后,就各替鬼魂做冥衣,举行合婚祭,将男、女并骨合葬”。
冥婚习俗不止在一些野史秘闻之中出现,甚至在一些正史中也有迹可寻,例如在《元史·列女传》中就有这样的记载:“子弟死而无妻者,或求亡女合葬之”。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了清末民初的时候,后来随着封建思想受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,才渐渐地消失在历史中。
而且冥婚虽然算作喜事,但是往往夹杂着红、白两事的礼仪,具体的形式还要看主事者的主张。不仅如此,很多时候,冥婚不仅仅局限于死人与死人之间,甚至包括活人与死人之间。
但是冥婚对于活着女子与死去的男子和死去的女子要求截然不同。清末梁绍壬曾经说过:“今俗男女,已聘未婚而死者,女或抱主成亲,男或迎柩归葬。此虽俗情,亦有礼意。”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,冥婚之后,女子必须为死去的男子守节,终生不得改嫁;男子在冥婚之后却可以另行婚配。
所谓的贞节观可以说害惨了中国封建的女性。不仅如此,甚至在一些冥婚之中为了让死去的人地下不寂寞,为达到合葬目的,甚至活活逼死活着的那个,对于不肯就死的,甚至活埋的手段都用上,令人发指。好在随着时代的进步,这种陋习已经消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