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年74岁的南京红学家孔祥贤通过20多年的悉心1研讨和考证,提出了《红楼梦》的原作者应是曹頫的定论。他论述这一观念的专著《红楼梦的破译》由江苏文艺出书社出书。
据孔祥贤考证,曹頫是曹荃的第4个儿子、曹寅的侄儿。因为曹寅之子曹颙早逝,曹頫便过继给大伯曹寅做了嗣子。曹雪芹是曹颙的遗腹子,因而曹頫便是曹雪芹的叔父。曹頫终身崎岖,18岁时,兄曹颙病故,他奉旨承嗣袭职,做了江宁编织,遭到康熙皇帝的欣赏。25岁时,康熙驾崩,雍正即位,从此噩运临头。30岁时,因为所谓的“勒索驿站”一案被查办,加上长期以来库银亏空,无法弥补,总算免职坐牢,不只家产没收,连爱妻都被人侵占。38岁获释出狱,隐姓埋名,潜踪匿迹,在北京西山一废寺落发,开端《石头记》的创造。65岁时,侄儿曹雪芹亡故,曹頫孤苦伶仃,在连绵无尽的沉痛中消磨了残年。
孔祥贤发现,曹頫的身世遭受与《红楼梦》楔子中的“作者自云”可以说是惊人地相符。曹頫在官场13年,受过康熙喜爱,享过荣华富有,今后锒铛入狱,家破人亡,的确是一场“梦境”。他能补上江宁编织一职,说是“上赖天恩,下承祖德”,可谓恰如其分。而曹雪芹从未做过官、承过爵,此话用在他的身上则并不适宜。曹頫有生父曹荃、嗣父曹寅,并有3个同父兄长、一个嗣兄,故可说背“爸爸妈妈教育之恩,负师兄规训之德”。所谓背恩负德,虽有谦词,但曹家的祖业(编织)的确在他手里损失,对祖上来说,他的罪确不能免。曹雪芹是个遗腹子,并且没有兄长,小小年纪便损失了富有,因而谈不上背恩负德,对家破之祸也无罪责可言。《红楼梦》所描绘的由盛转衰的悉数宦家日子,以及所谓“红袖啼痕重”、“情痴怀愁长”的闺阁情缘,曹頫不只都阅历过,并且铭肌镂骨,毕生难忘。而13岁就遭受家破之灾的曹雪芹,却不可能有这种阅历。这样的阅历,在曹頫的笔下,说是“字字看来皆是血”,也就简单了解了。
在对《红楼梦》作了很多考证后,孔祥贤得出了这样的定论:一、《红楼梦》的原作者是曹頫,他写这部书是为了抒情自己的悲愤。可是,因为他是个“罪人”,鉴于政治上的忌讳,他不能在书上署自己的名。二、曹雪芹是曹頫的合作者,也便是《红楼梦》的改编者。他的改编加工,使《红楼梦》这部巨作更臻完美。
孔祥贤的研讨成果,在红学界引起了轰动。曾担任过中国艺术研讨院红楼梦研讨所副所长的胡文彬先生说:“我读过《红楼梦的破译》之后,有两点印象是极为深化的:榜首,祥贤同志挑选的研讨课题不只严重,并且研讨的难度也大。第二,祥贤同志的研讨办法有自己的特色,可以说是别出心裁,非同一般……我想,此书出书后,其间大多数观念是能得到广大读者的了解和认同的。”
红学界也有许多人不同意孔祥贤的观念。但他们又以为,孔祥贤的研讨对扩展《红楼梦》的研讨范畴,翻开人们的思路,推进红学研讨的深化仍是很有含义的。
(袁养和/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