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读大学的时分认识了我的老公,他叫大亮,他是一个农村人,可是待人真挚,为人仁慈,特别能给我一种安全感。面临城里
花花世界,他不浮躁,我很赏识。那会他也喜欢我,就和我表达了,我呢,处于青春期,也就义无反顾的和他在一同了。尽管我知道我爸爸妈妈是不会赞同咱们在一同的,但那个时分哪里会想那么多。
结业后一年,我就和大亮成婚了,爸爸妈妈是特别的不高兴,还说我一定会懊悔。后来我嫁过去的确是懊悔了,由于咱们要和公婆住在一间并不大的平房里,婆婆厌弃我花钱大手大脚,对我指指点点的。
我想买啥东西也要遭到老公和公婆的呵斥,说让我省钱,今后买房子用。日子一久,我心里就受不了了,我觉得大亮太穷了,我不愿意过这样的日子。所以与他离婚,他最终提出的条件便是让我陪他再过七天的日子,我容许了。
在这七天里,他带我去小河滨捉鱼,一同嬉水,还带我去麦田里吹风漫步。还去城里一同看了电影,吃了西餐,送了我一个特别宝贵的首饰。我真的很意外,后来七天的时刻到了的时分,他对我说,他给不了我想要的日子,所以放我脱离,现在他能为我做的便是最终让我美好一次。
我听了他的话,心里特别难过。我回家后发现了自己包里有张卡,还有一张字条,是大亮辛苦攒下的钱,有五万块,都给我了。哎,我真的很懊悔,十分懊悔,能不能回去找他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