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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物2亿以上的富豪们很少离婚

2020-04-01 22:24:39  阅读:6955 作者:责任编辑NO。杜一帆0322

本文首发于Vista看天下杂志483期,原文标题《家事律师:婚姻法里没有爱情二字》,本刊记者 王霜霜 / 文 沈佳音 / 编辑。

据多家新闻媒体报道,3月初复工后,多地出现“报复性”离婚潮。3月2日起,陕西省雁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预约离婚的人数天天爆满;上海市闵行区的离婚预约登记也已排期至4月下旬。

作为离婚律师,这几个月吴杰臻的业务依然繁忙。2月10日,他发微博说:“我的直观感受,疫情并没有影响离婚态势啊。后台、咨询,还是那么多。蹲在家里,闹的矛盾更多。”

同时,吴杰臻也是一位拥有171万微博粉丝的大V。他每天都在微博上回复很多情感咨询,这样一些问题很多都与金钱有关。男朋友家不愿意出20万的彩礼,要不要分手?男朋友婚前买了房子,婚后还贷,女方承担生活成本,该怎么样保障自己的利益?

面对这样一些问题,吴杰臻有时会给出实际的解决建议。但有时看到一些无法挽回的悲剧,只能深深地叹息。比如,一位企业高管,辞职在家做家庭主妇九年。离婚时,丈夫通过别人代持股权的方式,转移走了资产,她分不到一分钱。

现实中,人们只看到婚姻和财产对立的一面,耻于谈钱。实际上,却忽视了它们统一的关系。

吴杰臻通过你自己多年办理离婚案的经历和心得写下了《好的婚姻,要守护财产和爱》一书,他希望通过这本书帮大家理清楚感情和财产的关系。谈钱不是算计,而是给自己的婚姻提前上一道保险。

以下是他的自述:

01想婚姻安全,要先谈谈钱

谈钱伤情感,在大多数中国人眼中,财产和婚姻是一种对立关系。但不谈钱,常为家庭关系埋下祸根。

一对情侣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,男方父母出三百万买房。这三百万一开始说好是赠予的,女方担心离婚时,男方又说是借的怎么办,但又不好意思谈这个事情,只好搁在心里。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,没有证据证明是赠予,就当做是借款。女孩不提,但心里一直有一根刺,对伴侣缺乏信任感,在猜疑之中,消耗了彼此的感情。

要是一开始就通过书面形式把它给确定下来,这个房子你多少,我多少,两个人做到心里有数,就不需要过多的担心财产安全问题,感情在婚姻生活中的主导作用就可以体现出来。

在我看来,婚姻安全至少包含三个要素:感情安全、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。感情是不可控,身体是对方的,不管怎么去控制,都控制不住。有时候,越要控制,越失控。婚姻自由,同时也代表着离婚自由。如果感情彻底破裂,即使一方十万个不情愿,法院也得判决离婚。只有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真正看得见、摸得着的。

《离婚律师》剧照

我和我老婆从来都是开诚布公地谈钱,我们家的房子是婚后一起赚钱买的。当时买房是我去交的定金,中介只在合同上写了我的名字。我太太一看,说有问题,直接让他改成我俩的名字。如果我们双方对规则理解不一致,我就会觉得太太提出来这个太烦人了:你该不会是想离婚?你该不会是算计我?容易产生这种情绪。

在中国文化中,很注重人情的调节作用。有人认为我这本书教大家如果离婚该怎么办,太计较、太算计了,得背着另一半才能看。但我认为,谈恋爱时,你就可以和伴侣一起来看,因为这也是一个筛选的过程。

如果两个人能够接受这种“洗脑”,说明大家对规则的认知程度是一致的。对于婚姻安全和财产的关系,大家很容易达成一致的意见,找到一个平衡点。否则,如果一方不懂,或者一知半解,另一方又懂,就很容易吵起来。对于财产问题,婚前不谈好,遮遮掩掩的,结婚三五年后,再来谈,谈拢还好,两个人谈崩了怎么办?是不是就要离婚?

我的观点就是,重大财产设立一个安全框架,落实到纸上;小的财产就靠情感调节。我们家房子,我老婆是要求加名字的,但前段时间,我买了一个车位,让老婆一起去签名,她就说没有时间,让我自己去办。因为她信赖我,而且二十几万相对是一笔小数目,被我转走又能怎么样呢?

02婚姻案中,没有绝对的输赢

做离婚案件和其他案件有很大的区别。像经济案件、刑事案件等等,它的对抗性很强。你赢了,赔偿金就很大,对方输了就是输了,基本上就是零和游戏,不是你死就是我活。

但婚姻案件不是这样,它没有绝对的输赢。比如抚养权归了某一方,但是他们两个都是监护人,两个人都是父母,他们一生都离不开亲子关系。

所以,婚姻案的工作方式和其他案件是很不同的,它有很大的调解空间。作为律师,你要想着怎么去疏导当事人的情绪,包括对方当事人的,最终大家以一种比较好的方式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。

很多人在离婚的那一刻,都很痛苦。两个人争论的情绪无限放大,撕的程度也很大。甚至,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极端现象,比如自杀、自残;整天跟踪别人,到处贴纸条、发信息;网上曝光等等。但你做这些事情之前,要想想它究竟能不能实现你想要的东西,你得做个评估。

离婚无非就是分财产、孩子,你认为他错了,让他在财产的分割、孩子的抚养方面,做出一些让步。把这些解决了,你能过好自己的生活,保证孩子的幸福生活就行了。放任情绪没有用,它无法让你得到任何实质的东西。

就像王宝强离婚那个案子,他一开始主动发公告函,我们家事律师圈就认为这是一个很坏的操作。你这样弄完了之后,全世界都知道了,孩子以后怎么成长?他们怎么看待自己的父亲、母亲?而且从结果来看,你也没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。最后法院判决,他们一双儿女中女儿的抚养权归马蓉所有;王宝强提出的10万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要求被驳回。

王宝强离婚时,和律师一起现身法院(@视觉中国图)

在一些电视剧里也常有这样的情节,女的发现男的出轨,会歇斯底里一番,最后加上一句“我要让你净身出户”。看了很爽,很多女性来咨询时,也会把重点放在如何搜集男方的出轨证据上。她们可能认为,只要拿到对方出轨的证据,官司就赢了一半了,这是非常可怕的误解。

事实上,整部婚姻法中,没有一条条文规定,出轨一方要承担不分财产的责任。它只是一个酌情少分财产的理由,出轨方是否少分财产,主要看法官认知。

在我们自己亲身办理的离婚案中,既有过错方确实分到55%—70%的财产,也有无过错方只分到50%的财产。经常把“净身出户”挂在嘴边的,基本上可以认定是一个法盲。

知道伴侣出轨后,想离婚的,你要先明确自己的目的是什么。分财产还是把他转移的财产要回来?明确之后,就要收集证据。找对方出轨的证据,以及他的财产线索。保存好证据之后,确定一个目标,再跟对方谈。谈拢了当然好,谈不拢就启动诉讼。

任何信息都不要先发出去,等打官司时,让双方的证据一步步体现出来。就是你打出一张牌时,一定要想想有没什么谈判的空间。因为一旦已经打出来了,对别人就造成实质性的伤害,别人就不会在财产、孩子方面做出任何让步。

官司必须打下去,最后法 律怎么判怎么来,因为已经是这样,还让步什么?只有这张牌没打出去时,别人才有可能做出妥协。

03资产2亿以上的,很少离婚

不同资产的人之间,离婚率存在很大的差别。2亿以上资产的,是很少愿意离婚的。比如男方掌握很多资产,女方是不想离的。为什么呢?因为就算你分她一个亿,女方还是觉得不够。

在普通老百姓看来,分五六千万已经很多了。够你花一辈子,买好几套房子了,何必还要跟这个男的呢?但她们这个群体不是以这种方式来思考问题的,她会想到什么?我只分走一个亿,这个男的未来十几、二十年还能赚十个亿,还要跟另外一个女的生孩子,将来他的资产会不会交给我的孩子?

因为遗产继承问题不会轻易离婚,这是有钱人特有的东西。你看当当就很明显。如果在李国庆、俞渝还没发家之前,两人可能就离掉了。但是有那么多资产,就不会轻易离婚。即便俞渝把她老公描述得这么不堪,但她还是会维系这段婚姻。

因为只要离婚,股权就要对半开,两夫妻由原来掌控90%多的股权,要分为各45.855%的股权,对于公司发展是非常不好的。因为45.855%的股权,只要联合几个小股东就可以夺取公司的主导权。

像一些上市公司的老板,光股票都值十几个亿。离什么离,没得离。他们都是怎么样处理自己的婚姻危机呢?就是律师帮他们做好财产设置,建立一个基金,然后两口子各过各的。我们经常也会跟他们分析这个利害关系,告诉他,你要考虑这些因素,考虑清楚再说离不离。

2千万到2个亿资产之间的,一半人想离,一半人不想离。最容易离的是2千万以下的,白领啊、有两三套房子的。把财产分清楚就行,没啥损失,要离就离,很爽快。家庭条件不好的也不容易离婚,没什么东西要分,离了之后还找不到对象,离啥?相对来说,这个群体离婚率也低。

04婚姻法里没有爱情两个字

我是2011年入行的,最初做的都是对抗性比较强的案件,比如刑事案件、重大的合同案件。

当时专门的家事律师很少人做,因为它收费低。单一的离婚案件根本养不活律师,除非是那种有十年、八年工作经验的律师。

2016年之后,跟着社会上人的财富不断增多,婚姻业务就起来了。不少律师选择了婚姻业务,市场越来越成熟,整体收费也上去了。像我们事务所,现在一年离婚的付费咨询案件就达到1000个,我们大概会从中选150个案件来做。

吴杰臻

我最小的委托人差不多有二十二三岁,刚过法定结婚年龄。现在90后对婚姻生活的容忍度,普遍是非常低的。就算不出轨,因为100件生活琐事,也会马上离婚。

有小姑娘出去旅游,回来发现了自己的护肤品被婆婆用掉一半,恼火,就吵起来了,要离婚。小到洗奶粉瓶究竟用什么洗洁精洗;泡奶先加水还是先加奶粉,这些事情都可能成为90后离婚的理由。

在离婚这件事上,男性和女性有很大的不同。男性一般不会太啰嗦,如果他想清楚要离婚,就直接来找律师谈了,目的性很强。就像去逛商场一样,我今天要买啥东西,就去买。他会直接问律师,我现在这样的一种情况,你能做到什么程度?而女性就会有聊的诉求,她会先有一个评估,离婚我能得到什么,失去什么?或者只是找你聊,单纯获得情感上的安慰等等,目的比较多样。

还有,如果男方出轨,女方选择忍耐的比较多;但老婆出轨,没有多少老公能忍得了不离婚的。

我们是不会劝的,别人决定是否离婚是他的选择。每个人的容忍度不一样,我们不应该劝别人容忍。离婚是自由的,不离婚也是自由的。只有在什么情况下,我们会劝他(不离)呢?就是离的时机对他不利,我们就告诉他暂时不离。

吴杰臻律师著作

曾经有一个女性找到我们,要离婚,但却对老公手上有多少钱一无所知。我们就会告诉她,花一些时间去查老公的账号,尽可能掌握到对方的财产线索,再想下一步离的事情。

还有一对夫妻共同拥有三套房产,男方出轨了,女方要求离婚时,至少要分两三套房子。但根据法律规定肯定是对半分,我们就会建议女方,看男方是否有愧疚,想挽回的心态。这样他肯定会做出一些保障性措施,你再试图和他达成一些协议,比如两套房子归你,一套给孩子。你们可以继续往下过,后面过不下去了,再离婚时,分到的东西,也比现在多。

当然,这要根据具体案件,去判断当事人想要什么。如果她认为她现在就受不了了,不离婚,天天睡不着觉,要吃安眠药,已经抑郁了。这样一个时间段你劝她再忍三年,人可能会疯掉,那就应该尽快结束。

入行这么多年,我的观点也发生过一些变化。比如对彩礼的看法。最初,我会觉得这是一种封建社会流传下来的恶俗,但现在,我对它的功能认识就不一样了。男女两性不同的地方是,进入婚姻后,女性要承担生育成本,在怀孕、哺乳期间,势必会牺牲个人的职业发展。从这个角度看,彩礼就有了一定的正当性,它对女性是一种保障,能让婚姻的游戏变得更公平一点。

但彩礼又不可以完全被看作是对女性生育成本的补偿,因为还有生不了孩子的人。那这种情况下,彩礼是不是还要退回呢?它只是一个折中变现、强行的解释,当然有无奈的地方。

我觉得作为离婚律师最大的使命,就是让每一个当事人有幸福感,有尊严地摆脱一段不幸。只有帮他摆脱不愉快的关系,他才会有幸福感;只有让他分到应该得到的东西,他才有尊严,不感到屈辱。

很多人对离婚存在一种想象,就是分手时,你们可以体体面面的,好聚好散。但是打离婚官司不一定体面,任何不体面的手段,只要能实现当事人的尊严,我们都有可能建议他使用。比如,掌握对方违法犯罪的把柄,谈判的时候就有用;有时该施压时,就要去施压;该咆哮时,就咆哮。

你问我相信爱情吗?我相信爱情不是永恒的,它对我们的婚姻的确是没有多大作用。整部婚姻法没出现过“爱情”两个字,而用了“感情”。感情是什么呢?感情就是说你跟他生活在一起,你是很轻松的。

两个人在一起,有陪伴的感觉。感情有很多种,比如对家庭的责任,对孩子的爱。但它的要求没那么高,不像爱情不能谈钱,一谈钱,就变得世俗化,不神圣。

婚姻的起点是感情稳定,终点是感情破裂。建立一个婚姻安全框架能让感情变化的代价变得可以接受。有了这层保障,再让感情主导剩余的婚姻生活,婚姻才能避免成为一场赤裸裸的经济合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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